(一)切实保证和谐稳定。各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22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要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引导,特别是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学籍管理。各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规范学籍管理。凡未经市教体局基教科录取、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市教体局基教科不办理学籍,市教体局计财科不核拨公用经费,无学籍的学生报考普通高中时,不准报考重点中学。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学校要在9月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小学一年级的电子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
(三)落实优惠政策。凡通过第一志愿和电脑派位后调剂录取到三中、田家炳外国语学校、十七中、二十中、十二中(昌南学校),且在上述学校就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时按录取线降10分录取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其他情况一律不享受。
(四)严格规范招生。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①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②严禁组织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③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④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进行分班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和实验班等。
(五)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实现应入尽入。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政策性照顾子女入学(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其他人员优惠政策按《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3+1+X”产业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景德镇市“3+1+X”产业人才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及市委人才相关政策执行。
(六)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过程性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市纪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规范有序。
答案来源于:2022年景德镇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2022年景德镇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