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成绩组成
(1) 普高招生考生: 录取成绩由 “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项成绩”两部分组成, “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如下:
①等级分折算办法(详见表3) :
表3 学考等级计分标准
等级 |
A 等 |
B 等 |
C 等 |
D 等 |
E 等 |
学考计分 |
10 分 |
8 分 |
6 分 |
3 分 |
不计分 |
②高中学考科目共10门,折合高分10分/门,满分为100分。
录取成绩总分(满分200分) =高中学考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含素质特长项成绩10分)
(2)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录取成绩由“综合素质项成绩”和“职业技能换算成绩”两部 分组成。“职业技能换算成绩”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折算为 100 分后计入录取总分。
录取总分(满分200分) =职业技能换算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含素质特长项成绩10分)
3.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 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 学院给予认可。未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 考生须出具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原件, 学院方 能认可。
4.拟录取考生和备录考生确定
各专业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剔除拟录 取考生名单后,各专业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1:5确定备录考生名单,进 行择优录取。
若某专业实际报考人数少于或者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 则该专业按实际网上确认考 生人数9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有小数一律进位后取整),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5.若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 首先按以下科目顺序及成绩(等级) 高低排列考生名单(详 见表4) ;其次以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数量多的考生优先排序, 仍相同则按品德表现、 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顺序优先排序; 再次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 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表4 同分考生科目(科目组合) 优先顺序
考生类别 |
科目优先顺序 |
普高招生考生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 、英语、语文、数学、物理、历史、 思 想政治、化学、 生物、技能、 地理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职业技能换算成绩、职业技能考试理论成绩、职业技能操 作成绩 |
6.在“一档多投”多轮录取过程时,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 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7.经“一档多投”多轮录取后, 当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足额完成或已无备录取考生时, 录 取工作结束。
8.凡被我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 在本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 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9.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即为正式录取, 学院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
答案来源于:2022年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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