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暂行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奖学助学等规定进行管理。
(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答案来源于:2022年杭州师范大学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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