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根据报名申请时间分批审核考生资格, 请考生在 9 月 30 日前报名, 以免错过我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1. 已可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 直接通过学校预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我院依据申请条件, 结合考生本科期间的综合表现, 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在系统中 进行审核,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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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榆林学院代码038) | 陕西榆林地区卫生学校 | 3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儿童、母婴、急救、口腔、康复、精神、老年、涉外护理等。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儿童、母婴、急救、口腔、康复、精神、老年、涉外护理等。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 | 上蔡县英华职业培训学校 | 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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