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在招生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导师、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2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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