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在各自招生专业类别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如遇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如遇拟录取考生有放弃或取消录取等特殊情况,在各对应专业未拟录取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5)当某专业类别内,一志愿复试成绩合格考生已录取完,仍有招生名额空缺。将对报名该专业类别的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8)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招生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022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顺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