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一志愿录取名额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对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二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2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