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同复试专业一志愿考生如遇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 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 如遇拟录取学生有不接受录取等特殊情况,在各对应专业未录取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综 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5 、 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 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6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8 、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 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9 、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 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022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志愿复试成绩合格者按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