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志愿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按初试科目中的业务课二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取名额不足招生指标时,再次开放调剂系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022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电圣光机智能系统和机器人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