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考试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 式, 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考生参加我院分 类考试招生考试, 若被正式录取, 不再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及录取 和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和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二) 我校官网( http://zhaoshen.***/)及 “徽 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微信公众号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 发布的官方渠道, 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 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信息与通知, 均通过学院招生网、微信 公众号及短信平台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并保持报名手机畅 通。
(四)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 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 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 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严格遵 照高校招生“十严禁”、“三十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以及省教育厅相 关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阳光工程”, 主动接受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 院、学院纪委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 0551-6360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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