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在达到文化素质测试(含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参加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推理分析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中职毕业生:在达到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相近专业进行录取,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技术技能”“专业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具体按照《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录取以区县卫建委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为依据,根据协议计划人数,按各区县达线考生成绩高分到低分录取。
4.退役军人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5.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已填报我院志愿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我院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如符合以下条件,可提交相关材料(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随招生章程一并在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分类考试招生栏”公布),经学院招生委员会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答案来源于:2022年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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