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0日,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4日至7月6日。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前往黄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延安路55号404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提交相关材料。按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申领“安康码”,确认当天“安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安徽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黄人员,需提前向到达地社区(村)报备,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防疫要求以当地防疫部门实时政策为准。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黄山市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等。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驻黄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黄山市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环节“同步学籍”。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否则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否则应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见附件)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标准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字迹要求工整清晰,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另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答案来源于:2022年黄山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2年黄山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提交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