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资格
我校审查考生报名资料,结合入学考核成绩、学术审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综合考量并择优录取。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当年7月发放。
应届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历认证材料,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奖学金资格
我校从获得拟录取资格的中国政府、陈嘉庚奖、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人中,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进行奖学金资格推荐。并将推荐名单上报至相应奖学金管理部门予以终评审,确定终获得奖学金资助人员。正式奖学金资助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三)学习签证
疫情防控期间,未在华的外国留学生,其录取通知书发放扫描件,签证申请表暂缓办理。已在华的外国留学生,我校为其协助办理签证申请表,学生持拟录取通知书、签证申请表及个人证件来校报到。
(四)报到入学
学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报到入学。报到时须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华侨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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