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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原则

2022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30 09:24:23 解决时间:2022-02-14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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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录取原则

(1)A类、B1类、B2类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在该类单招录取计划总数的1.6倍范围外的,不予录取;A类、B类、D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中的职业心理测试低于30分的,不予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我院将根据各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分类别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3)我院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分批次公布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拟录取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如未按时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各专业空缺计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录取考生,补录名单另行公示。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优先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完成第一志愿拟录取工作后,如还有未完成专业计划,按以上原则,顺序递补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5)A类考生只能在A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B1类考生只能在B1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B2类考生只能在B2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2-02-14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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