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线上考核按照“双机位”(考试正面和背面各设置一台摄像头)的要求,对考生身份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实现考试组织“三随机(考试学生随机分组、面试专家抽签随机分组、考核顺序和考题抽签随机产生)。
(二)每组面试专家不少于3人。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三)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否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咨询电话:0736-7186369(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
(五)举报电话:0736-7189800(学院党政办公室)。
(六)本细则发布后,如果有所调整,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七)本方案由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负责解释。
(八)考核全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如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服役部队等个人信息,否则一律按违规作弊处理,取消考核及录取资格。
(九)考核全过程中,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或截屏,不得他人替考或进行违规协助。
(十)不得将考核内容向其他考生透露或在网络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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