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密封区外书写姓名或做特殊标记的;
3.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4.考试舞弊(含请人代考)或答卷雷同的;
5.不配合监考员的检查,扰乱考场秩序,威胁工作人员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的;
7.拒绝填写或不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统计表的;
8.未提交纸质版健康码、行程码截图(5月7日14点以后的)及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的;
9.其他不遵守考场纪律的。
附件: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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