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省报考费分成收入返还工作,按照财政厅有关规定和工作流程,计划于高考前完成。市本级(包括所辖区)和省直管县的报考费分成收入由省财政事务中心返还到各市州和县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各地报考费分成资金返还后,我院将转发省财政事务中心返还通知,请各市州、省直管县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到当地财政事务中心、非税局(处)对账确认收入。
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考工作的通知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考对于没有条件进行个人网上支付的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