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市县招生办指定专人做好残疾考生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要依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文件精神,会同残联部门、医院对残疾考生提交的合理便利材料进行初审,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202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及初审的有关材料报送至省考试局。
2.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及海南医学院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专科医学生培养项目计划、海南师范大学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计划等报考资格的审查,由各有关市县招生办根据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结合公安部门对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审查的结果、考生学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
答案来源于:202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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