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 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 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 中 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递 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0 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 23 号) 执行。
56.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 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 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 客观 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考生报 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由县(市、区) 招生考试机构打印 并盖章后存入考生档案。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 招生考 试机构统一管理,不得交由中学代管。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县(市、区) 招生考试机构密封后, 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 招生 考试机构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 区) 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签字交接手续。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纸介质档案的管理,不得将未经 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或个人。档案保存 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县(市、区) 招生考试机构将考 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其毕业中学,高考报名登记表、体 检表、志愿表等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5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 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 出售。
58.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办理户 口迁 移手续。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 明到户 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 口迁移手续。被外省高校录取 的新生,按国家规定执行。59.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 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高 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 不能按时报到的, 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单和本校核发的 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 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 按生源所在 省(区、市) 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 20 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 学籍。
填报志愿是考生自我承诺与高校的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 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 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 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 (类别),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 2 个。考生履行志愿约 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个人电子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 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
60.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按规定时间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 取 的 保 送 生 数 据 库 上 传 至 教 育 部 “ 阳 光 高 考 ” 平 台 (https://gaokao.***.cn) 。省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 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按程序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及时将 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省教 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上报录取数据库(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等),作为新生学籍电 子注册的依据。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本、专科层次招生均不组织补录。
61. 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 由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答案来源于: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