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分类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工作实行“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考试局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教育部30个“不得”要求,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坚持“集体议事、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册、成绩、拟录取名单及考生免考免试审核材料等必须经组长审核签字确认,并报省考试局备案。
(二)规范招生宣传。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做好招生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准确理解招生规定、程序和要求。严禁招生宣传失实、夸大,严禁通过中介机构组织生源违规录取学生,严禁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严禁组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外生源,严禁避开省考试局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严禁招收超前入读的考生。要做好信访、咨询和服务考生的相关工作。
(三)严格招生测试。各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的命题及测试。要加强招生考试试题命制的质量及安全保密,要选聘思想素质过硬、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根据专业特点科学命制试题,试题在启用前按照秘密级管理。要规范有序认真组织做好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科学选拔。各高校须在3月30日前将本校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报省考试局备案,经审核同意,方可组织实施。
(四)强化招生监督。各高校要成立由纪检监察、教务、招办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对本校高职分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落实“阳光招生”公示考生报考资格,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省教育厅、省考试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高校高职分类招生报考和录取信息进行检查复核。发现院校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同时将视情节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取消高职分类招生资格。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
2.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学历证明
3.农民工免文化课考试资格审查表
4.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6.2022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总表
7.2022年海南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资格审查总表
8.2022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9.2022年海南省高职分类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答案来源于:2022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工作报名通知
2022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工作报名程序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