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我校根据考试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四)我校结合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确定分项目(或小项、男女)招生计划;招生大项不可合并计划,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五)在达到我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或小项、男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
(六)我校田径项目分田赛、径赛、全能三类招生,足球守门员男女录取人数各不超过1人,排球自由人录取人数不超过排球录取总人数的30%,其他项目不另行分小项录取;
注:待文化考试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公布后,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公布具体录取原则及分项目(或小项、男女)招生计划数。
(七)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022年海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