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1]222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文化课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中,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按照文体综合成绩分项目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数相同时,按照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田径项目按田赛和径赛分类录取,足球项目按非守门员与守门员分类录取。
3.文体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5.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河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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