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年度我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科类统一划定两门统一考试科目总分的最低 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在考生基本素质考核结果合格、专业能力考核结果 合格的基础上及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进行投档,我 校将根据“分数优先”录取规则,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
(二)按考生报考对 口专业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不得转读本 校其他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学到其他本科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 才培养试点项目,不接受其他专业或非试点班学生转入就读。
(三)考生凡持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已被录取的, 取消录取资格; 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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