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
2 .按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 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成绩 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 数顺次拟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 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 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 .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拟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 调剂复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