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
2.按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 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 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 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 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复 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