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月 30 日起,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 及排名。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2.3 月 30 日起,导师招生计划及导师联系方式将公布给参加复试的考生, 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自行联系导师,进行师生双向选择。
3.4 月 1 日下午 15:00 前,考生将本人和导师签名的《导师录取意见表》 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4.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 3 个工作日。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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