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
2.按学科专业(方向)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复试后已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专业。
6.考生不得选择自己报考专业方向外的导师(以2022年硕士招生目录公布导师招生方向为准)。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