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复试后已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专业。
6.考生不得选择自己报考专业方向外的导师(以2022年硕士招生目录公布导师招生方向为准)。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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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按学科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