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厅《关于申报2022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根据各县市区申报的2022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我厅编制了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现予下达,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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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主要由省内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承担培养任务,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挂靠相关培养学校承担小学教师的具体培养工作(简称为“挂靠培养”)。
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4.参加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报考民族乡计划考生总成绩含加分,相关政策详见附件18第三条)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
(2)幼儿园教师。普通计划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乡村幼儿园任教,民族乡计划幼儿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幼儿园任教。
(3)特殊教育教师。普通计划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乡村特殊教育班、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定点的中小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2.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已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2022年湖南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具体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