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体育文、体育理单独下达专业招生计划。省招考院依据教育部核准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向社会公布,并严格依此安排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
院校若对体育类专业招生有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以及其他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学校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时,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报送省招考院,省招考院汇总、编辑后通过《招生计划》向考生公布,提醒考生规避报考风险。如因招生院校错报、漏报等原因,造成考生志愿误报、档案误投等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并解决。
我省编制招生计划具体事宜另行发文通知(可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下载)。
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计划编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