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定向班
为深化产教融合,充分发挥校企合作的双方优势,推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经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与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双方友好协商,2021年签订了《“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合作协议》,成立应用化工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四个专业的定向培养班,就业单位为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地点在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内蒙古新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
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为“内蒙古新特”现代学徒制联合培养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进入实习期后不再资助),每个学期设立奖、助学金,提供班级活动经费。同时,公司给予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定向班学生学费补偿,具体方式为:
1.学生顺利毕业,与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
同,并签订五年服务协议,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分三年给予学生学费补偿。
2.学生服务满一年后,凭学校学费缴费发票原件由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补偿已缴纳的第一学年学费,以此类推,服务满两年后补偿第二学年学费,服务满三年后补偿第三学年学费。
(二)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定向班
2021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与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联合招生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成立音乐教育专业(专业方向:二人台、乐器、声乐)定向培养班,人数36人;就业单位为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所属剧院,男女不限,请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定向班学生入学后,与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签定三方培养协议。合格毕业生者均安排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所属剧院工作,服务期不少于3年,按照《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同工同酬,
工资不低于3500元/月,经考核业务突出者予以晋级调薪。
在校培养期间,企业根据每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提供奖学金。
答案来源于:2022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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