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自我学习能力”“语言应用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2年4月29日前,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2年5月11日—12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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