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填报
所有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且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均须在其生源地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填报我校,未按要求填报“合肥学院”院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不限选考科目要求。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文理兼招。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属于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教育部文件规定不允许转专业。
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普通高考体检标准)
2、录取
对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且按生源地省份高考志愿填报规定填报“合肥学院”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以下程序录取:
1、A类资格考生:按生源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程序进行录取。
2、B类资格考生:统一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批准方可录取。
注:对于合并招生批次(含二三本合并和本科批次合并)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如果对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录取控制线有规定和要求的,按该省(区、市)政策执行;否则高考文化课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第二批次(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3、C类资格考生:统一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批准方可录取。
注:对于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批次的省(区、市),参照相关省(区、市)政策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2年合肥学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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