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 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 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 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 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职业倾向、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反应能 力等五个方面的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 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 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 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 职业技能测试中的职业素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合作与协调能力、语言理解 与表达能力等五个方面的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军人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 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 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 家级一类大赛) 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 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 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 ,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 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 ,于 4 月 27 日前 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 , 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www.***) 。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 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 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 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 2022 年 5 月 5 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预录取考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 2022年 5 月 11 日— 12 日,预录取考生登录 gkbm.***, 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 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2年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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