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二)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三)考试成绩采用各考试大类牵头院校提供的成绩。
有语文、数学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统考考生,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的统考考生,使用该科目学考成绩折算职业技能专业基础考试成绩。折算办法按照各大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替代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的对口考生,成绩折算办法按照各大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单招统考类:根据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考试、语文、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单招对口类:根据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语文、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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