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具体考场、座位号及考试用品见准考证。
按照便于考生参加考试的原则,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设置在同一考点。
第一考点:面向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辛集、沧州(含华北石油)等地考生,考点设在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是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第二考点:面向保定、秦皇岛、唐山、承德、张家口、廊坊、定州等地考生,考点设在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是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13号。
各考点负责本考点的考务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六、评卷、成绩公布与复核
(一)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单招联考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
(二)成绩公布与复核
牵头院校于2022年4月14日9时起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及成绩复核方法,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或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5日11点前向牵头院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牵头院校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并做出终裁定。复核结果将于4月15日17点前通过电话方式向考生答复。
七、志愿填报
2022年4月15日9时至17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平台,点击“志愿填报”按钮,按报考时选择的考试类填报志愿,考生可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考生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考生应认真阅读《2022年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各考试类考试实施方案、以及各单招院校的招生简章,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单招平台”报考的志愿无效。
4月21日14时至22日12时,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二志愿。高职单招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
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
八、投档录取
(一)投档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报考高职单招考试四类和对口农林类、对口畜牧兽医类的考生,按文化素质成绩(满分300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向低分依次投档。
2.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1)报考考试四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2)报考对口农林、对口畜牧兽医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3.缺考成绩处理
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计(学考成绩不全者不属于缺考)。有缺考项的考生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二)录取
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录取,投档后单招院校的同分考生的录取原则见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2022年4月21日14时,考生可通过河北省高职单招平台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4日9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录取结束并向省考试院备案后,高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九、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已经完成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高职单招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向报考院校提交免试生申请材料。免试资格审查与公示工作由考生报考院校负责,各报考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各录取院校自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并完成录取考生名单报省考试院备案工作,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拟确定免试录取的考生相关信息上传至单招平台。免试考生申请各招生院校免试具体要求见各招生院校网站。
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考生入学资格审查由各招生院校负责。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保障措施
(一)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六不准”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
(二)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1.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各承担考试任务的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和本校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加强考试招生场所的清洁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十二、联系方式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联系电话:0311-
网址:http://www.***
招生网:http://www.***/zsw
举报电话:0311-85110085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13号
联系电话:0312-
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http://zsxx.***.cn
举报电话:0312-5909314
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四类
联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农林 |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农林、畜牧兽医、机械加工、会计 | 石家庄藁城市职教中心 | 1年 | -- |
机械制造技术 | 河北省机电技工学校|河北省保定高级技工学校 | 一年(中专) | -- |
模具制造技术 | 河北省机电技工学校|河北省保定高级技工学校 | 一年(中专) | -- |
电子信息 | 河北省机电技工学校|河北省保定高级技工学校 | 一年(中专) | -- |
楼宇智能化技术 | 河北省机电技工学校|河北省保定高级技工学校 | 一年(中专) | -- |
平面设计 | 河北省机电技工学校|河北省保定高级技工学校 | 三年 | -- |
航空票务 | 河北省机电技工学校|河北省保定高级技工学校 | 一年(中专) | -- |
机电一体化 | 秦皇岛汇通培训学校 | 3年--2.5-6年 | --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秦皇岛汇通培训学校 | 三,二 | -- |
会计学 | 秦皇岛汇通培训学校 | 3年--2.5-6年 | -- |
法学 | 秦皇岛汇通培训学校 | 三 |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秦皇岛汇通培训学校 | 3年--2.5-6年 | -- |
交通管理工程 | 秦皇岛汇通培训学校 | 三 |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秦皇岛汇通培训学校 | 三 | -- |
工商管理 | 秦皇岛汇通培训学校 | 三 | -- |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4类和对口农林类、对口畜牧兽医类联考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中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命题内容主要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