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和各招生院系公布的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博士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6年。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河北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
5.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2年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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