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田径项目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
(二)足球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注: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
(三)乒乓球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团体前两名或单项前三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团体前两名或单项前三名。
注:不接受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联赛及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不包含预赛)、全运会的运动员(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报名。
(四)武术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特别提示:
1.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
全国、国际比赛: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
(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或全国各单项协会主办的比赛;
(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省级比赛:
(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
(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
(3)各省体育局或各单项协会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2.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2022年2月22日。
3.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的运动等级证书授予日期为2022年2月22日前。
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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