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做好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13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对口中职学校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943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隆中路100号,邮政编码:510430
花都校区(花都工学结合示范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百兴路6号粤宝丽工业园,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一条转段考核对象
2019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9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96号)等文件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下达的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计划。招生专业5个,招生计划315人,详见下表:
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计划一览表
第十三条符合第十一条招生对象要求的中职考生,且符合各招生专业对中职考生获得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奖项的要求。
(一)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现代物流管理、应用日语及市场营销专业:对考生应获得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奖项不做要求。
(二)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考生须在中职阶段第五学期结束前获得相应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奖项:
1.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具备其中一种即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局域网管理模块 网络管理员四级(中级)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
第十四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
第十五条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非试点专业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七条转段考核的考点设在各对口中职学校。我校负责统筹转段考核工作,并依据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命题,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段考核工作。
第十八条依据转段考核工作方案,我校按文化基础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计算总分,拟录取的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即转段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
根据广东省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有关工作规定,已被“三二分段”高职学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一条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完成中职学段的学习,第四学年进入我校试点专业学习。
(一)2021年5月20日前,会同中职学校制定转段选拔考核招生章程和工作方案。
(二)2021年5月31日前,上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章程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章程和各专业考核方案。
(四)2021年6月24日前,组织专业核心技能课考核等相关测评。
(五)2021年6月26日前,联合对口中职学校将转段考核总成绩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7月3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成绩录入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
(六)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文化基础课成绩和专业核心技能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中职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2022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上报我校进行核查。
第二十六条以上具体时间安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时间进度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七条经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学校设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的考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命题及巡考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的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审核、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四条学校选派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第三十五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十六条学生报考费、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学费:现代物流管理、应用日语及市场营销专业5250元/学年,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6410元/学年;
第三十七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因用人单位在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中原则上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68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请女生及不符合身高和色觉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由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适用于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由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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