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布学校自主招生简章
经批准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应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自行制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的自主招生简章,简章须明确以下内容:
1.自主招生计划、范围。
2.明确人文、数理、科技等特色项目名称和培养简介。
3.报名条件,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具体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含录取参考科目)的要求。
4.综合能力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的具体方式和标准。如特色项目超过1项,需分别制定考核办法。
5.培养机制,明确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培养模式。如特色项目超过1项,需分别制定培养机制。
6.网上报名、确定综合能力考核名单、志愿填报、打印准考证、综合能力考核、录取等报考流程具体安排和要求。
7.学校宿位安排情况。
8.咨询及投诉处理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普通高中学校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简称“中考服务平台”,下同)完成自主招生简章填报,省、市属学校的简章由市招考办备案,区属学校的简章由区教育局、市招考办备案,备案完成后统一在广州招考网、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二)考生报名
自主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中考服务平台(https://zhongkao.***/),核对个人基本资料后进行报名,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普通高中学校。考生需在中考报名平台下载《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报名表》(简称《报名表》,下同),完成基本信息、个人简介、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推荐材料等佐证材料填报后,按指引将《报名表》和《广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下载)上传至中考服务平台。考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逾时未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三)确定考核名单
普通高中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按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5倍的人数(具体比例由学校确定)确定参加本校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中考服务平台录入。考核名单须在广州招考网、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四)志愿填报
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在第一批次填报确定1所学校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五)综合能力考核
普通高中学校在全市统一安排时间内组织开展综合能力考核。学校应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考生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分数。严禁组织考试,鼓励创新考核办法。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布。
(六)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次投档。自主招生投档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不能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
考生自主招生成绩应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70%、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30%。
自主招生学校投档时,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自主招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该校自主招生简章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符合该校招生简章中关于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参考科目的要求。考生自主招生成绩相同时,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仍相同时,则依照中考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纳入第三或第四批次进行投档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2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实施程序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