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 投档规 则出档后,实行“ 分数优先” 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 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 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 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 投档总分相同时, 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文科类为语文、 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 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答案来源于:2022年广州工商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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