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组织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重点发现和纠错学籍造假问题;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全面、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
(三)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强化对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特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核,坚决打击“高考移民”。加强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考生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外来人员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核材料至少保留一年。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改姓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四)各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尤其是外来人员学籍的管理。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外来人员空挂学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等违规情形,将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报名点资格。对于经审核不符合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要及时告知(格式见附件20)。
(五)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在打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考生享受加分项目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由报名站打印加分确认表给考生核实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严格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https://gs.***/)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须在校园和班级同时公示。
(七)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2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2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