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附加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联合测试成绩(不含附加分)高低顺序,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并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4.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2+3”直升专业计划仅针对与我校合作办学中职学校且在职成处备案的考生,非我校直升考生不能填报。如果直升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填报“2+3”直升专业,可视为自动放弃直升录取,与非直升考生竞争录取机会。
5.我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培养的高职专业只录取填报了这些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使用专业调剂录取。
6.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022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