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成绩处理与数据准备于4月10-4月16日进行,录取于4月17日至4月19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4月21进行。4月23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4月23至4月24由院校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实施方案
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报名与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