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
我校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三)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同分优先录取原则:当录取需要同分比较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由高到低排序。
(四)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录取后,我校将于7月下旬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须持通知书及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答案来源于:2022年赣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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