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12日前,我校与合作高职高专院校(以下简称“合作院校”)在双方协商基础上,确定对口招录的专业和计划数,签署普通专升本对口招录协议并报教育厅备案。
(二)合作院校按照《通知》规定的选拔要求和程序选拔推荐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学生名单须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校园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7日前将推荐选拔升入我校本科学习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我校,报送材料包括:学校公文1份(纸质版),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1)(相关数据按附件7的要求录入系统,纸质版报1份),附件2、4、5(相关数据录入系统上报)。
(三)我校按照《通知》规定的选拔条件,对上述推荐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区教育厅审批。
2022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普通专升本选拔工作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