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者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录取为我校定向博士研究生者,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可不转入我校。
(二)根据《广东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校研究〔2021〕41号)要求,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其选拔、培养、毕业全过程要按照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执行。
(三)参加“申请-考核”制的导师招生计划有限,请考生确定意向导师及专业再进行申请。
(四)广东医科大学202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两种形式:“申请-考核”制及统一招考方式。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统一招考。
(五)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不得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六)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综合考核时携带备查,请勿邮寄,遗失责任自负。
(七)本公告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广东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