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内居民子女以各学校招生范围内住宅房产或户籍为入学依据。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有独立产权或属于主产权人(按份共有的最大份额产权人)共有产权的住宅房产的,可以在居住地对应招生范围的学校入学。住宅已入住尚未取得住宅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增值税发票。房产证上明确购买的公寓为“住宅式公寓”,其房产可视为“住宅房产”。
2.适龄儿童具有城区户籍,且户籍迁入时间在2022年5月31日之前的,可以在户籍地对应招生范围的学校入学。从2022年起,今后每年城区初中招生以户籍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城区户籍的迁入时间均须在2022年5月31日之前。
3.城区正在拆迁、尚未安置的拆迁户居民子女,可以以原居住地或现居住地为登记入学依据。必须提供原居住地证明(如征收协议书)、现住地证明、搬迁证等相关材料。
4.保障房居民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其他住宅房产,可以在保障房所在地对应招生范围的学校入学。必须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无其他住宅房产证明和保障房证明材料。
5.城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整户非贵池户籍,持有效的城区“居住证”,且城区无住宅房产,可以在“居住证”载明地址对应招生范围的学校入学。必须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
6.符合《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主城区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池政〔2017〕78号)规定,在有效期内购房,持有已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首次登记为产权人),并已办理购房人子女户口迁入手续的,到迁入后户籍地对应招生范围的学校入学。
7.城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父母购买“服务型公寓”或“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属城区唯一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可依据“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入学,必须提供其父母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和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水、电缴费凭证等)。
实行招生片区内房产入学年限政策,即:自2022年5月31日起,同一套房产,3年内只能享有招生片区内初中1个有效学位,多胞胎、二孩三孩等情形除外。
答案来源于:2022年贵池区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
2022年贵池区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非片区内居民子女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