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区要结合中职招生计划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采取调整规划、加快项目建设、落实经费保障等措施,扩大职业教育学位资源供给。
(二)中职学校须优先录取当年参加中考的考生,本市中考落榜考生,有愿望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且招生学校仍缺额的,可实行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具体补录办法由各区根据实际制定并报市招生部门备案。
(三)中职学校在满足我市当年中考考生入学前提下,可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士兵、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群体招生。鼓励支持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参加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对口帮扶生源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实行注册入学。
(四)中职学校凭市、区招生部门审核的录取名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学籍审批手续。凡需报省备案的中职学校新生录取名册,由市招生部门统一审核,按省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加强市中考管理系统和省中招服务平台衔接,市教育局在各批次录取后将相关数据统一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各中等职业学校转为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后续操作。
2022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自主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