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点人员配备要求。
考点需配备主考、副主考、纪检人员、监考员(即裁判员)、监分员、编排记录员、电脑员、卫生员、保卫人员、后勤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挑选作风正派、熟悉业务、工作认真、组织纪律性强的人员参加考试工作。严格执行“交叉监考”和“监教分离”回避制度,监考员、监分员要交叉任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人员要统一组织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各学校由分管校长牵头,教导处和体育科具体负责本校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各项相关工作。
(二)考点准备工作。
(三)考试规则。
1. 考生必须持《佛山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评分)登记卡》(附件5)参加考试,无卡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穿着运动服装。
2. 考试前30 分钟,考生必须到指定考点集中检录,并听从监考人员指挥。检录后,无特殊情况,考生不得擅离考点;考试完毕,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场地。
3. 考试前,监考人员必须细致检查、核准考试场地和器材,落实安全措施,做好保护工作;要督促学校领队组织考生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考试后做好放松运动。
4. 考试时实行考点封闭,除当席考生、主考、纪检干部、监考人员和有关人员外,其他人不准进入考点。
5. 每项考试完毕,监考人员要向考生口头公布考试成绩。
6. 在考试和评分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试工作人员不准接受考生、家长的礼金、礼品,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7. 认真做好考试的安全工作,对体育考试工作中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考生伤亡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答案来源于:2022年佛山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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